“共有产权廉租房”受到保障对象的欢迎
廉租房产权“私有化”既缓解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压力,又使困难群体得到了稳定的住所,是一个双赢的局面。有民众和专家认为,这种做法可能损害了更多“第三方”真正需要廉租房的困难住户,虽然刺激了廉租房更快投入市场,但由于共有产权的固定性,可能将造成近几年来廉租房有效供给不足。
据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介绍,“共有产权廉租房”受到保障对象的欢迎,2010年初他们对廉租住房需求进行了统计,仅三天时间,就有800多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廉租房。
担忧公共资源套现造成社会不公
记者了解到,由于“共有产权廉租住房”购房者必须是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他们的收入都比较低,为拿出十几万元的购房资金新增了不少债务。但由于廉租房的出售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许多购房者认为这笔“投资”值得。
但也有一些市民认为这种做法不合适,他们认为廉租房就是满足收入者住房需求的,如果廉租房跟经适房一样可以用来出售,那今后这些房子也就不能轮换使用,或者这些人收入状况好转了,这些房子也不能再收回来。廉租房作为保障房的一种,是政府主动让利并动用了公共资源的结果,如果允许购买和5年后出让获利,实际上是在用这种方式将公共资源套现获利,容易造成社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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