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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着急:"国五条"规定不会影响房屋继承税款

内蒙古晨报  2013-03-27 08:00

[摘要] 不少父母们担心,“国五条”实施后,将房子过户给子女要交纳高额税款,因此打算尽快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对此律师表示,“国五条”改革,并不涉及继承税。

3月25日一早,刚刚开门营业的包头市青山区司法局宏鉴公证处就迎来了不少前来咨询和办理继承、委托等涉及房屋转让类公证的市民。不少父母们担心,“国五条”实施后,将房子过户给子女要交纳高额税款,因此打算尽快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对此律师表示,“国五条”改革,并不涉及继承税。

青山区宏鉴公证处办公人员告诉记者,这几天前来办理继承权和委托等相关事宜的当事人特别多,有时一天能接待近百个咨询者。“几天前,我们公证处还指派公证人员到包头市七医院,为一位即将做手术的当事人办理了委托书公证。”

昨日正在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的张女士说:“我们家的房子是1995年买的,当时只花了3万元,根据现在的房价,应该在43万元左右。如果等到新标准实施,我们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可能需要交8万元的个人所得税。所以,我想利用新政策实施之前的时间,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这样就能少交点税。”

针对市民大量办理继承、委托公证的情况,内蒙古字仁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表示,“国五条”主要涉及的是房屋买卖,而并不涉及房屋继承。继承房屋只需要按照比例交纳公证费用、房屋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就可以了,所以市民不需要着急扎堆办理继承权和委托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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