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68591亿元,同比增长7.5%,增幅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5%,由前几个月下降转为小幅增长,但比预算目标低5.5个百分点,并低于地方收入增幅。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公共财政收入68591亿元,同比增长7.5%,增幅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5%,由前几个月下降转为小幅增长,但比预算目标低5.5个百分点,并低于地方收入增幅。与经济步入中速增长阶段相适应,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已是不争的事实,其中既有临时结构性减税因素,更有经济增速平缓、税制内在机理以及财政投入与经济增长互动效率骤降的原因,是经济发展规律的作用使然,也是处于深度调整期的中国经济在财政收入上的必然反映。
今后,随着经济由快速增长转为中速增长,未来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状态很可能是常态。但是,经济转型和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调整与经济增速放缓交汇在一起,财政支出面临巨大的压力。从短期来看,这意味着政府需要适应财政收入进入个位数增长的现实,承认其放缓的必然性和规律性,进一步增大容忍度和认可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在开源节流、增收减支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下足功夫,必要时考虑合理“收缩”政府的职能边界和支出范围。长期来看,则需要政府的决心和魄力克服既得利益的阻碍,主动推进改革,实现经济的转型和长远发展。
优化税制开拓新财源收入
在现行税制注重对“流量”征税的基础上,探索加大对“存量财产”征税的力度,优化税制开拓财源,并结合财政体制改革构建和完善合理的地方税体系,同时也强化了社会公平调节。
一是推进资源税改革进程。尽快实行煤炭、岩金矿、磷矿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部分品目可先行试点,在一定幅度内根据资源差异确定税率标准。在自然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可以将资源税作为地方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之一,建立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二是推进不动产税制改革。在总结上海、重庆两地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制度,可考虑将原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等项税费合并整合,转化为房地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房地产税,发挥其逐步形成地方税体系支柱的作用。
三是适时启动环境税改革措施。环境税不仅给企业以成本压力促进升级换代,更重要的是给全社会“节能降耗”的环保行为以激励与引导。应按照先易后难和分步推进的原则,选择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由于环境治理属于地方政府管理范畴,因此这部分税收所得也主要归属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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