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70年后房屋产权到期 到时我们房子怎么办?

北方新报  2014-04-24 09:58

[摘要] 4月21日,家住昆区青年路七号街坊的赵女士对记者说:“我们的房子到现在住了30多年了,我听人们说产权70年到期,我想知道产权是房屋产权还是土地产权?到期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国家有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再有30多年,我的房子就到期了,房子到时候属于我们吗?”记者带着赵女士的疑问进行了采访。

4月21日,家住昆区青年路七号街坊的赵女士对记者说:“我们的房子到现在住了30多年了,我听人们说产权70年到期,我想知道产权是房屋产权还是土地产权?到期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国家有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再有30多年,我的房子就到期了,房子到时候属于我们吗?”记者带着赵女士的疑问进行了采访。

居民:房子未入住使用年限已缩水

购买了昆区番茄社区二期房子的李女士告诉记者,他们2010年就交了购房首付款,但房子2013年才交工,如果房本产权从2010年算起,无形中就少使用3年,使用年限缩水了4.3%。李女士说:“听朋友说,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是1~3年,房屋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我们这套房子一共花了42万元,缩水4.3%,近2万元钱还没使用就已经打了水漂。我听说《物权法》对于土地使用权也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说期满可以续期,究竟该怎么续?是否需要交费?自动续期多少?这都是让人关注的事情。”

记者来到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青山区棉纺小区。记者看到,老旧的棉纺小区和周围的商业建筑群形成了鲜明对比。居住在这里的居民大部分是退休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在该小区居住了20多年的孙爱红告诉记者,当初大部分居民住的都是平房,他们入住棉纺小区时,觉得特别骄傲和自豪,可这才过了不多年,周围的建筑都比棉纺小区的漂亮。之前一直听说这片要拆迁,还有人上门和他们沟通安置事宜,可是居民们盼了又盼,拆迁安置事情却没影了。孙爱红说:“不管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怎么算,房子到期后,我都会住在这里,到时候肯定不会有人来把我推出去吧。再说,我们已经快60岁了,现在操心也没用。”土地使用权年限如何保障?

21不动产北京总部的市场经理孙义彬告诉记者,50年应该是的设计使用年限、是房屋寿命的起点。现在的工艺水平、建筑水平都远高于上世纪,但是房开商要求设计单位设计住宅时也只要求50年使用期。目前,法律及土地使用政策对商品房70年以后的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不清晰,现行法律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状况有明文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满后续期,依照法律法规办理。

记者了解到,2007年10月施行的《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的,可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的,应至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了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孙义彬说:“这意味着,只要购买的房产有合法产权证,就是个人私有财产,只要房产存在,个人就有所有权。《物权法》自动续期的规定,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矛盾,但是《物权法》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次数以及应当缴纳费用等问题并没有做出相关明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问题,在实际操作层面需要后续立法予以完善。在欧美国家,虽然业主对房屋拥有所谓的产权,但还是每年要承担物业税,物业税会根据房屋的价值变化而变化,所以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也属于有偿使用。”

房屋产权使用年限不尽相同

记者了解到,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做地产营销快20年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业主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有可能是30多年或者60多年。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这个就不用烦神了。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3种可能:一是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是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三是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王先生说:“无论是商业用房的40年使用年限(少数50年)或者民用住宅房使用年限70年,都只是针对该建筑相对而言的土地使用权。40年或者70年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是不影响房屋的所有权,简而言之,房屋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是一直归于所有人名下的。”

房屋所有权不等于土地使用权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法制科的马科长告诉记者,房屋所有权分为房屋建筑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等于土地使用权。《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并没有说土地出让金的事情,他也一直比较关注这个问题。据他了解,目前,法学界对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有两种看法,一种是需要缴纳,另一种是不需要缴纳。他觉得既然《物权法》规定自动续期,也就不存在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对于住宅来说最长使用期限是70年,但是房屋建筑所有权一直属于业主。如果因为一些自然原因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成为危房,甚至房屋坍塌、不存在,土地使用权还是属于原业主所有。马科长介绍,包头大规模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应该是在2000年左右,之前的都是零星缴纳。商业用地大规模出让在2002年以后,到现在都只有10多年。目前还不存在到期一说,但后续肯定会有相应问题出现,到时候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会更健全。

【延伸阅读】

新房帮成卖房"神器"东亚香堤丽舍王洋成交42万

吕修铭:资金快速回笼成为小型开发商制胜法宝

大环境下的机遇和发展:平稳楼市铸就房企长远征途

林林:没有外来人口刺激 包头房价不可能大幅上涨

房天下论道楼市 大话地产圆满落幕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包头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