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记者从包头市教育局获悉,东河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公布。
东河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公布
◎本报记者薛文泽
近日,记者从包头市教育局获悉,东河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公布。
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东河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5周岁(2008年2月29日前出生),且有学习能力的儿童。
各小学于7月15日—22日,在各自的服务半径张贴本年度招生公告,对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进行预报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新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划定学校进行登记预报。“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满三年以上;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且满三年以上。
公园路小学、包头市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三所小学在预报名人数未满的情况下,剩余名额通过统一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生人数。
具体办法如下:具有东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选择上述三所小学中的一所进行电脑派位。家长于7月21日—25日持新户口簿到指定报名点,填写择校申请表,进行基本信息录入,并留存户口簿以备复核。指定报名点:牛桥街小学、工业路小学、铁路小学、包铝小学、沙尔沁中心校。统一电脑派位后,未如愿派位到公园路小学、包头市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的学生,仍在原服务半径内对应学校报名就学。派位时间以东河区教育局网站公布时间为准,派位结果在公园路小学、包头市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公示。公园路小学、包头市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符合 “两个一致原则”的片内适龄儿童,一律禁止参加上述三所小学电脑派位。若参加电脑派位,一经查实,派位结果作废,取消“片内”入学权利。
北梁棚改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入学,不在原住地入学者,可持监护人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协议安置房屋地所属划片小学进行预报名。
按照《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由监护人持流出地户籍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借读证明、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能证明其合法收入来源的相关材料)等有关材料及复印件,提出借读申请。到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办理登记手续,时间为7月24日—28日。登记时需填写《东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审核相关手续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指定小学入学,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为东河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具有东河区户籍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东河区教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统筹指导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升学、九年一贯制对口升学和“电脑派位”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区所有在籍、在校的小学六年级学生,以居住地相对就近或有住宿条件为原则,都可以参与电脑派位或多校划片对口包二中、包八中、包二十四中、回民中学等优质初中的招生。民办初中按照“报名登记,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自主招生。
2014年,新增加的电脑派位小学有:铝厂小学、十六中附小、壕赖沟小学、臭水井小学、古城湾小学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包二中;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丰备仓小学、47中附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二十四中;铁西一小、西五小、井坪小学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包八中。三十七中附小、铁七中附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回中;沙尔沁学区所属各小学、沙尔沁中学附小、第二实验中学附小、杨矿小学有去回中意向的学生先在本校报名,最后由沙尔沁学区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名额。
在籍、在校六年级回族学生“小升初”招生办法:东河区所属小学在籍、在校,具有东河区户籍,和父母在同一户籍上(新户口簿)的小学六年级回族学生分配到回民中学(工二小和回小回族学生全部分配回民中学)。
本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7月28日—30日,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原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或者毕业小学的学籍材料、户口所在地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借读申请、父母暂住证、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有关证明资料,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审核,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指定中学就读,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中,被拆迁居民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北梁棚改中拆迁重新安置居住地的六年级学生,如不愿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监护人持“2014年小学毕业学生准考证”和“学籍号学籍卡”,于7月14日—18日,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北梁拆迁居民子女小升初申请书”,按其安置居住地所在的小学升入对应的初中。且不再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
民办初中“小升初”招生办法:民办初中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东河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民办学校须根据包头市相关教育政策要求,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原则上只招收所在东河区范围内的学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东河区教育局审核后,方可跨区招生。民办学校制定招生办法、招生简章,须向东河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东河区教育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学生持户口簿、小学毕业学校证明到民办初中进行报名登记。对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招生办法和招生简章存在违规条款的,东河区教育局将严格督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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