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上半年,我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486元,比上年增加592元,增长12.1%,增速快于城镇居民3个百分点。
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上半年,我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486元,比上年增加592元,增长12.1%,增速快于城镇居民3个百分点。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营模式优化、工业化、城镇化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牧民由乡村向城镇、由田间向工厂转移,由此带来工资性收入在农牧民收入中占据的份额逐渐增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得以有效吸纳,工资性收入也进入了较快增长阶段。上半年,包头市农牧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87元,比上年增加211元,增长14.3%,占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30.8%。
上半年,农牧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3213元,比上年增加322元,增长11.1%,占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58.6%。同时,包头市农牧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26元,比上年增长9.2%。逐年走活的农村金融市场一改原来农牧民财产性收入以租金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为来源的模式,财产性收入增长出现了多元化的新特点。
此外,劳动力价格提高促进工资水平提升,近年来农村劳动力比较紧缺,特别是在农忙季节与传统节日期间,企业为一些工种开出高薪,却仍存在招工难现象。近年来,我市不断调整工资标准,目前为1350元。在该政策推动下,各地企业职工及农业、建筑业等雇工工资水平普遍上涨,有效拉动了农民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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