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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热议:小区"住改商"乐了商家扰了邻居

包头晚报  2014-10-30 06:00

[摘要] 从托管班、培训机构到私房菜馆、美容院……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各种经营性场所现身包头市各个住宅小区,利用民宅经商,因租金费用低、客流集中而受到不少小规模商户的青睐,而由此引发的扰民等问题也时常见诸媒体。由于没有事实上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得“住改商”的潜藏问题无法得到很好的遏制。

从托管班、培训机构到私房菜馆、美容院……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各种经营性场所现身包头市各个住宅小区,利用民宅经商,因租金费用低、客流集中而受到不少小规模商户的青睐,而由此引发的扰民等问题也时常见诸媒体。由于没有事实上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得“住改商”的潜藏问题无法得到很好的遏制。

近年来,小区“住改商”现象愈演愈烈。比如昆区佳园小区,建成年久,周围小学、商超等配套齐全,入住率很高,加上与钢四小一墙之隔,几年时间出现了多家“住改商”幼儿园和“小饭桌”托管班。在昆区乌兰小区南门两侧,“酒吧一条街”已成气候。青山区富强路7号街坊,小区北侧“住改商”种类繁多,有快递网点、彩票站、英语培训机构、超市等,记者大致数了一下,有外在标识的“住改商”商户就有8户。

租金便宜成吸引力

“小区里有店铺挺方便的,不出小区门就能干好多事,可是也有麻烦。楼下有家美容店,好多小区外的人开车来做美容,小区车位本来就少,这些车开进来,我们的车更没有地方放了。”除占用车位外,小区居民还反映小区里的“住改商”存在着扰民现象。家住佳园小区的谢女士告诉记者,她家楼下的“小饭桌”,每到中午附近学校和幼儿园的孩子会来吃饭。“孩子吵吵闹闹的,连个午觉都睡不好。”谢女士说。

在赛4街坊内,记者以想租用车库开超市为由,与一家皮鞋美容店的老板聊天。老板告诉记者:“我租的这个车库比住宅便宜,按季度交房租,租金每月1500元。”

然而,就在小区对面的沿街商铺,一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介绍,临街店铺,面积比一个车库略大点的,每年的租金约35000元,并且租金每年可能还会略微涨一点。

便宜的租金吸引了很多商家将住所改为经营场所。赛4街坊里一家“住改商”辅导机构的负责人说,一方面是租金低,另一方面,辅导班开在小区里更有优势,小区里的孩子都可以过来上课。

有法可依监管却难

那么,“住改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2014年3月1日起实行的《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进注册登记制度和监督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见》,在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方面,出台了3项改革措施:将住宅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的,属于城镇房屋的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于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证明文件。

今年8月22日包头市政府印发的《包头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也写明,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时,应提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则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定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市工商局监管科科长云彪说,他们暂没有统计过包头市有多少小企业和工商户注册在住宅中。按规定,工商户注册后,基层工商所会不定期上门实地抽查。

居委会面临“开证明”尴尬

“从去年开始,陆续有注册在小区住宅里的小企业来居委会开证明,工商登记或者年检、报年报需要证明的时候他们就过来。数字不好统计,小区范围内的基本都来过。”昆区乌兰社区的主任刘海清说,“不过我们仅仅证明的是这个企业或者工商户坐落在这儿,没法出具也没出过‘不扰民’证明,因为扰不扰民得居民说了算。”

九原区花园社区的主任李桂兰认为,需要居委会和居民出具证明和同意书的制度是希望起到邻里之间互相制约、共同维护小区环境的作用。据了解,花园社区的是幼儿托管班,共11个,另有零星开在住宅里的小饭馆。“我们没接到过托管班扰民的投诉。以前有居民曾经反映饭馆油烟大,这种情况我们就会联系环保局过来检查。”她说。

另外,对于用住宅开店需要“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李桂兰介绍,有些工商户没法拿到所有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签字。“有的住户是租住的房子,只住一两年,不愿意签这个字,有的住户长期不在,房屋空置,也签不了。所以,有一部分居民签字,居委会就给出地址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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