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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泰富时尚百货商户遇涨租难题被要求腾房

——续租谈不妥 业主两锁商场门

包头晚报   2014-11-19 06:00

[摘要] 2004年,新天地B座(泰富时尚百货)的业主陆续与华升建设集团包头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置业)签订了10年的合作经营协议,由其经营业主们的产权商铺,之后,华升置业将商铺租赁给了泰富商贸。

2004年,新天地B座(泰富时尚百货)的业主陆续与华升建设集团包头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置业)签订了10年的合作经营协议,由其经营业主们的产权商铺,之后,华升置业将商铺租赁给了泰富商贸。今年,租约陆续到期,但由于续约条件没谈妥,业主们要求泰富时尚百货的商户腾房,为此他们曾2次锁了商场的大门。华升置业表示,希望业主能依据合作经营协议条款来收回商铺,用合法手段收回。

15日,多位市民致电本报反映:“现有多名纽约新天地B座(泰富时尚百货)房屋的业主,因与华升置业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到期,续租和租金事宜没谈妥,房屋也收不回来。”

续约条件没谈妥

业主要求腾房

记者随即赶到泰富时尚百货,见到了许多前来讨要说法的业主。据其中一名业主介绍:“2004年业主跟华升置业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协议内容为所购商铺为‘产权式、证券化’、‘永不自营、’。业主将所购产权商铺的使用权与华升置业合作,并由其作统一经营商业用。以业主郝女士为例,她与华升置业首期合作期为200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5日,分红及分配方式为:返还比例为现房款总价的10%。业主们在2004年9月至12月份陆续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如今10年的协议已陆续到期,但一直没有续约,9月15日合同到期的业主们一直没有拿到之后这两个月的租金。

记者了解到,华升置业与业主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后,于2005年与泰富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将业主的房屋租赁给泰富商贸进行商业运营,租赁合同2015年7月31日到期。

业主们表示,10年经营合同到期,业主们认为租金、期限、付款方式需要再商议,但华升置业的方案业主们不接受,眼看合同已经过期两个多月,一直没有达成相关协议。商谈无果后,业主来到泰富时尚百货要求商户们将房屋腾出,16日前曾发生过2次业主锁住泰富时尚百货大门的事情。业主李女士说:“华升置业答复我们续约只给5%的分红、返还比例,也就是原来的一半。我们不接受这样的答复,租金太低了,因此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要求维权。我们的诉求就是归还房屋,将拖欠的租金返还,如续约返租利润可以的话还可商谈,目前来看商谈无果,我们希望归还房屋。”记者看到其统计的名单上共涉及513户业主。

据了解,11月7日业主委员会向华升置业发了一份通知书,表示业主已经将商议的基础方案和基本协议告知华升置业,限11月15日前给答复,如不答复将收回商铺,对于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将保留追究华升置业的法律责任的权利。业主们表示已有多个部门为业主和华升置业进行调解,但是由于租金太低业主们无法接受。

商场方:

业主涨租金要求太高

记者采访到泰富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先生,他告诉记者:“我们与业主没有签订过合同,只是与华升置业签订的合同,并且合同是明年才到期,一直按时给华升置业支付租金,但此事已经对泰富百货造成了影响,对方属违约,我们决定起诉华升置业,希望能够正常经营。”

17日记者来到华升置业,看到门口贴有其13日回复业主的函:“据业主与公司提出的未来5年租赁合同,公司达不到业主代表所提出的按投资额15%的税后返还标准,或10%税后每年递增1%的标准,如按现状招商,公司只能按新进驻的经营团队所出租金给所有业主返还。希望业主能依据合作经营协议条款来收回商铺,用合法手段收回。对于业主给泰富商贸造成的损失,我们保留追究业主及临时业主代表法律责任的权利。”

该公司股东之一杜先生告诉记者:“我们现在这个公司是2012年接手(买过来)的,原来老华升置业公司签订合同时,与业主和泰富商贸有时间差,相差10个半月,这是以前造成的。这几年经营中都是公司贴补业主们的分红等利润的,每年大约贴300多万,目前业主们的合同陆续到期,商谈时业主表示要增加租金百分比,他们的要求太高公司无法满足,因此没有达成协议再续约。公司原本想要将10个半月的租金支付给业主,但是业主代表拒绝了。业主收回房屋是权益,但是希望业主们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收回。至于泰富商贸有限公司,目前华升置业已违约,对方起诉我们,因此我们会应诉。业主和泰富商贸有限公司的事情是分开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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