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5月11日开始,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4%下调至3.75%。这是我市从去年11月份以来第3次,也是今年的第二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5月11日开始,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4%下调至3.75%。这是我市从去年11月份以来第3次,也是今年的第二次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据介绍,根据央行调息通知,自2015年5月11日起,包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从3.5%调整为3.2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4%调整为3.75%。2015年5月11日(含2015年5月11日,以借据放款日期为准)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对2015年5月1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2016年1月1日,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下调后,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40万元、贷款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降息前月还款额为2423.92元,降息后月还款额为2371.55元,降息后借款人每月少还52.37元,20年总共减少利息支出12568.34元。与商业按揭贷款相比,同样以贷款40万元、贷款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降息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2371.55元,按揭贷款月还款额2785.55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额比按揭贷款少414元,20年总共少支出利息99358.22元。
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22日开始,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5年以下(含5年)由4%下调至3.75%;5年以上(6-30年)由4.5%下调至4.25%。今年3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利率再次下调,5年(含)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3.5%,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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