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核心提示:调查分析表明,26-35岁和36-45岁这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是家庭的中流砥柱,消费能力强,是消费群体的主要力量,且由于受消费习惯和消费多元化的影响,容易让不法商家趁虚而入,因此,受到侵害的可能性大。
今天是第34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活动主题是“新消费,我作主”。市政府民意调查中心围绕这一主题,开展了“保护消费者权益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CATI系统随机抽样,对全市部分居民进行了电话访问,共完成有效样本1069份。
超半数消费者不了解新消法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国家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修改制定的一项法律法规,而包头市老百姓对它的知晓程度有多少呢?
调查显示,仅3.18%的被访者认为自己比较了解新《消法》;有41.07%的被访者认为自己知道一些相关内容,但了解得不全面、不具体;有55.75%的被访者回答对此法不清楚。从调查结果看出,包头市消费者对于新《消法》认知度不高,相关部门还需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百姓对于新《消法》的知晓率,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正当权利。
消费市场安全情况获多数人认可
消费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消费环境已经成为百姓热议的话题之一。
调查显示,在1069位被访者中,有73.71%的消费者认为消费市场总体运行环境较为安全;有21.71%的消费者认为不太安全;有4.58%的消费者认为不安全。由此可见,包头市消费市场总体安全情况得到了大多数消费者的认可,消费环境也越来越好。
过度宣传、价格虚高困扰消费者
当被问及“您认为当前消费市场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时,回答当前消费市场中存在广告过度宣传误导消费问题的占57.44%;认为存在商品或者服务价格虚高问题的占46.49%;认为存在服务承诺难以兑现问题的占42.84%;认为存在假冒伪劣商品问题的占41.25%;认为存在商业欺诈现象较多问题的占26.57%。从调查结果不难看出,广告过度宣传误导消费、商品或服务价格虚高是目前消费市场中反响较大的问题。
家用电器类消费满意度高
在日常生活接触到的商品消费中,满意度高的商品是家用电器类,满意度高达97.25%;其次是电子产品类,满意度为93.93%,较上年同期提升近5个百分点;汽车和服装类的满意度分别为93.89%和93.58%;化妆品类的满意度为82.11%;食品和中西药品类商品满意度略低,分别为77.60%和74.45%。
调查数据说明,家用电器消费满意度高,而中西药品类消费满意度相对较低。在调查中发现,很多消费者表示化妆品假冒伪劣商品太多、不敢轻易购买;中西药品类的价格太高,疗效不理想,不同药店价格差距悬殊;汽车类在售后服务方面难以令人满意;食品类中有些食品添加剂多、滥用农药化肥等现象存在,有些餐厅不能开具发票。
超三成消费者称权益受到过侵害
调查显示,在1069位被访者中,有34.24%的受访者表示“在消费或者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过侵害”,较于去年降低1.5个百分点;有65.76%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受到过侵害。
与此同时,各年龄段消费者的受侵害程度各不相同, 26-35岁年龄段的受访者消费时受到侵害的概率大,为41.39%;概率低的是60岁及以上年龄段的人群,仅为2.5%。
调查分析表明,26-35岁和36-45岁这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是家庭的中流砥柱,消费能力强,是消费群体的主要力量,且由于受消费习惯和消费多元化的影响,容易让不法商家趁虚而入,因此,受到侵害的可能性大。18-25岁的年轻人,正在求学或刚步入社会,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从而消费水平较低,消费次数少,受到侵害的可能性也同时降低。同样,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消费行为受年龄和消费观念的影响消费较少,受侵害的可能性也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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