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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助推房地产建筑业加快转型

包头新闻网  作者:老纳  2016-05-11 11:02

[摘要] 营改增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分别由原来3%、5%的营业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率。税率变化这么大,对企业的税负带来什么影响,颇受社会关注。

税务部门为营改增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营改增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分别由原来3%、5%的营业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率。税率变化这么大,对企业的税负带来什么影响,颇受社会关注。据了解,大部分建筑业企业6月才是营改增后个申报月,房地产业则是按季申报,所以营改增对我市这两大行业的税负具体影响一时还难以准确测算。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营改增后,上下游供应商正规健全、内部管理完善的企业实际税负相对营业税确有降低,生存空间就会加大,而一些规模小、生产经营不正规的企业则将面临严峻考验。

老项目:计税基数略有变化

营改增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分别由原来3%、5%的营业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率。对于房地产业,新老项目的征税方式有所不同。房地产老项目(即2016年4月30日以前开工的项目)可以按简易办法征收,即维持原来税率不变。

“但同时,计税基数不一样了。这是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青山区国税局税政股股长岳国斌说,过去是全额纳税,挣100块,按5%的营业税,交了5块。现在营改增,要把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价格,就是100/1.05×5%=4.7元。计税基数降低了。即使按老办法算,企业交的税也比原来低了一点。

新项目: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而对于2016年5月1日以后开工的房地产项目,按11%征收增值税,继而与以往大的一个不同,便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所有行业都可抵扣,这也是减税力度大的部分。建筑、房地产业实行11%的税率,对所有企业来说,厂房、办公楼、经营店面无论是买是租,都能得到抵扣。

房地产业一般纳税人,即营业额500万以上的,税负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一个企业税负的多少,一是取决于企业的经营能力,二是企业能取得的进项有多少。”岳国斌说。

有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某企业购入价值1000万元的房屋用来出租,则进项税额为99万元(1000/(1+11%)×11%=99),而年租金100万元,其销项税额为9.9万元。这也就意味着,如无其他进销业务发生,该企业10年内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不动产抵扣带来了双重利好,一方面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使得企业有了新一轮投资热情和不动产采购的需求。另一方面,土地成本也可以抵扣税款,自身税负降低了。

“对于房地产业一般纳税人来讲,有新开工项目的,税负应该会低得多,它大一块抵扣项目是土地出让金,所以企业一开始的进项税是相当大的。”青山区国税局税源一股股长贾煜文说。

据了解,在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土地出让金占到了整个成本的30%到40%,是开发成本中大的一块,对房地产企业来说,税负的降低是显而易见的。

不动产抵扣中,存在一些需要把握的关键点。根据政策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取得的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规范企业经营是营改增的目的之一”

一般而言,企业能够取得多少进项税发票,与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运营的规范程度相关。但从现实情况看,由于上游企业小、散、乱,沙石料、土石方等材料往往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没有足够的发票抵扣,建筑业、房地产业两大行业就很难适应税制转换。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岳国斌认为,作为房地产业一般纳税人,“该取得进项时就应取得进项”,如果不取得,后面造成税负增加的后果就要自己承担。

“规范企业经营,是国家营改增的目的。原来营业税是价内税,不动产不允许抵扣,现在营改增以后,全行业抵扣链条打通,没有断的了。”他说,营业税的大弊端就是重复征税。“营改增以后,你这个环节交了税,下个环节就不用再交,对规模很大、上下游链条很长的企业有好处。体现的优势多。”

还有业内人士提醒,以前建筑商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通常会选择价低者,容易造成“劣材驱逐良材”的现象。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建筑商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应充分考虑是否可以获得有效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这样,大型材料供应商就不再处于价格劣势,建材供应市场也将面临重新洗牌和转型升级。通过增值税发票,可以打造一个完整的信用链条和抵扣链条,可以促进上下游企业一起发展。(包头晚报 记者 袁晓园 摄影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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