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核心提示:在石拐区法院干警耐心细致的法律讲解下,在公安、司法行政、相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下,历经9个小时,依法对无理侵占安置房屋且拒不履行迁出义务的被执行人王某某等20人的强制搬迁行动正式结束,所有住户全部搬迁完毕。
6月7日,石拐区法院举全院之力打响执行年仗,依法对无理侵占安置房屋,且拒不履行迁出义务的被执行人王某某等20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10年,家住石拐区大磁街道办事处化工厂居委家属区的居民,与石拐搬迁办签订了《石拐区棚户区住户搬迁安置协议书》。按照协议约定,居民将房屋的附属物,即自己增设的临时设施、院内的建筑物交付石拐搬迁办,石拐搬迁办根据居民房屋面积为其在民馨家园安置新的住宅。但是王某某等20人却在多次劝说下,在获得了安置新居的情况下,仍没有搬出旧房。2014年,石拐搬迁办起诉王某某等20人,法院判决20名被告腾房,但他们依旧没有执行。
石拐区老区有一些偏远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在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中,石拐区决定把这部分居民搬迁到大磁街道办事处化工厂居委家属区。王某某等人不搬出去,老区的村民就有一部分住不进来。
为了顺利完成农村牧区转移安置工作,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石拐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同时张贴了迁出房屋公告,要求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执行人员多次上门耐心劝说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迁出义务。
6月7日,石拐区法院成立了由院长为总指挥的集中执行活动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在石拐区法院干警耐心细致的法律讲解下,在公安、司法行政、相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下,历经9个,依法对无理侵占安置房屋且拒不履行迁出义务的被执行人王某某等20人的强制搬迁行动正式结束,所有住户全部搬迁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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