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出租房户主,
你以为仅仅只要坐等收房租就ok了那是大大的不对哦!
你还得知道自己有哪些法律义务!!!
出租房屋所有人有哪些法律义务?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出租房屋所有人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履行治安责任两大法律义务。其中治安责任主要包括: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不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要报告。
是不是有很多房东没有登记备案?
如有中枪,请自行倒地!
案件
2018年4月24日,龙港所在对县城出租房屋安全检查时,发现一承租人无法提供其有效证件。经进一步核实,在龙港镇新城社区某小区出租房屋内,一名自称董某的承租人无法提供自己的任何身份证件。
目前,房东王某因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的人居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款之规定,给予房东罚款200元之处罚。
温馨提示:
在对房屋租赁过程中存在的以下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一)房屋出租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款的规定,分别以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居住、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出租房屋时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拒不到公安机关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
(二)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款的规定,以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犯罪不报告,处二百源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款第(二)项、第二款以阻碍执行职务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妨碍公务罪论处。
(四)对作出的罚款决定,出租人或者承租人拒不交纳罚款或者不交纳罚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项、第三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警提醒
办理出租房屋、临时居住登记对房东及承租人均有利:一是出租房屋内发生纠纷或者案件,公安机关方便及时介入调查;二是临时居住证施承租人办理证件、儿童入学、购房购车、招工等的关键材料。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