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7日,家住东河区的马先生拨打本报法律帮助热线咨询:“我父亲于2000年去世,他生前在东河区财神庙街有一处院落,建有4间自建房。现房屋面临拆迁,拆迁部门要求我们对房屋继承权公证后再给予安置。请问,办理房屋继承权公证需要出具哪些材料?”
3月17日,家住东河区的马先生拨打本报法律帮助热线咨询:“我父亲于2000年去世,他生前在东河区财神庙街有一处院落,建有4间自建房。现房屋面临拆迁,拆迁部门要求我们对房屋继承权公证后再给予安置。请问,办理房屋继承权公证需要出具哪些材料?”
包头市路诚公证处公证员张丽荣解答:“拆迁房屋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马先生父亲的法定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全部到公证处办理,所需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由社区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盖章)、死亡证明(火化证、墓碑证、销户凭证、缅怀证、医院死亡证明)、所继承房产的产权凭证,不能亲自到场的需要出具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或继承权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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