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20日,包头晚报以《“拆一还一”没兑现,房主告了开发商》为题,报道了九原区的郭先生与隆基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拆迁置换纠纷一事。事后,郭先生就开发商一负责人给予的回复提出质疑:“他们说他们要上告高院,但上告高院又不影响现在的执行,我咨询过律师,他们应依法先执行之前的判决结果再谈其他。”
8月20日,包头晚报以《“拆一还一”没兑现,房主告了开发商》为题,报道了九原区的郭先生与隆基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拆迁置换纠纷一事。事后,郭先生就开发商一负责人给予的回复提出质疑:“他们说他们要上告高院,但上告高院又不影响现在的执行,我咨询过律师,他们应依法先执行之前的判决结果再谈其他。”
对于郭先生提出的问题,记者先是联系到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此案的一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正在执行中院的判决结果,但屡遭阻碍,难度很大。“近一个月来,我们到开发商可能去的地方找过不下四五次,可始终找不见人,现在也不知道隆基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办公室搬到哪里去了,给他们负责人打电话,经常打不通,即使打通了,对方也是说要来执行局却始终不露面。现在工作特别难办,开发商的人找不见,前期的通知单就送达不了,导致后期的工作无法进行,更谈不上采取强制措施了。”工作人员说。
日前,记者联系到内蒙古字仁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王律师介绍,隆基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九原区沙河镇育才8#街坊旧平房拆迁安置协议》为郭先生置换两套100平方米左右且相邻的底店,属于违约,首先应支付郭先生违约金;其次,九原区人民法院、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已作出判决,且判决生效,郭先生可向九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房地产的张姓工作人员提到公司正向高院上诉,但按照法律规定,隆基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再审期间,不会停止两审判决的执行,也就是说郭先生手中的两审判决有效,他可继续申请立案,申请强制执行。”王律师说。
对于执行难的情况,王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立案后,6个月内法院判决执行无进展,便可申请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要先确定被执行人的身份,并由申请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信息情况,包括他的身份、行踪等,不管申请人采取什么方式,哪怕跟踪也好报警也罢,总之得确定被执行人的行踪,否则就像大海捞针,法院根本没法强制执行。如果郭先生想要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得积极配合并向法院提供开发商的信息,并把开发商的负责人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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